浙叔侄冤案始末:狱霸逼认罪真凶漏网再杀人

2014-04-15 15:12:58 [来源:深圳广电集团] [初审编辑:欧小雷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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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1年11月,张氏叔侄案得以曝光,震动浙江政法系统。浙江省委政法委成立了评查组,复查工作低调而隐秘。

  据知情人士透露,评查组前往新疆,分别提审了张辉、张高平,又去了河南鹤壁中院,找到马廷新案的主审法官了解马案及袁连芳的相关情况,还去了张氏叔侄的安徽老家进行调查。

  据张高发称,过去一年多里,浙江方面也通过歙县司法部门联系过他。张高平的一、二审辩护律师王亦文称,他也接到过浙江高院法官电话,向他征询过某些方面的问题。

  王亦文感慨,在一、二审中,该案辩护律师坚持无罪辩护,指出多个疑点,他曾经对二审抱有希望,但二审最终以“疑罪从轻”而非“疑罪从无”了事。张辉的再审辩护律师朱明勇认为,该案根本称不上疑罪,现有证据完全可以排除张辉、张高平作案的可能。

  2012年4月,在浙江省委政法委复查之后,浙江高院立案重审。2013年1月6日,张高发接到张辉从库尔勒监狱打来的电话,张辉告诉家人,他将被提回杭州某监狱。前一天,张高平已经被提回杭州。

  1月29日,张高发被允许去监狱会见张高平、张辉。当天,张高发携弟弟、侄子、外甥,一家四人赶往监狱,这是自该案一审宣判后,9年来家人的首次见面,哭成一团。

  2月9日,除夕,张高发收到了浙江高院再审决定书。

  3月20日,浙江高院在浙江省乔司监狱进行了再审,因涉隐私,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。

  庭审中,出庭检察员指出,该案没有证明张辉、张高平强奸杀人的客观性直接证据,间接证据也极不完整,缺乏对主要案件事实的同一证明力,没有形成有效的证据链;该案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,有以非法方法获取证据的一些情形。

  非法获取的证据,包括张辉、张高平的有罪供述及指认现场笔录等证据,被再审法院依法予以排除。

  最为关键的是,在案件侦查期间,公安机关作过一份从王某指甲里提取的DNA混合谱带鉴定,这份鉴定再次呈堂。

  当年,这份鉴定的结果是:“受害人指甲里提取的DNA混合谱带,系受害人与一名男性混合形成,排除了张辉、张高平的DNA谱带混合形成”。通俗地说,受害人指甲里检出的DNA混合物排除了张辉、张高平,而来自于另一名男性。

  在一、二审期间,这份DNA鉴定曾引起激烈争议。辩护人认为,它足以排除张辉、张高平作案可能,但是二审法院最终视之为“与本案犯罪事实无关联”。

  再审法庭上,新的比对结果令人吃惊:杭州市公安局将这份DNA鉴定与数据库进行比对,发现与“勾某某”的DNA吻合。新的证据表示,王某被杀案,不能排除系“勾某某”犯案。

  在再审的最后阶段,出庭检察员说“正义虽然迟到,但不会缺席。”而张高平说着说着就哭了,他说,自己多年来,一直不认罪、不放弃,因为相信法律。

  3月26日,浙江高院再审宣判:张辉、张高平无罪。